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和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网址-中国足彩在线推荐,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商标专利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行为,贯彻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执行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其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处理消费者咨询、申投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国省市县各级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备案、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食品监督管理各类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省市县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网址-中国足彩在线推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许可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组织查处计量监督管理各类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国际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标准化监督管理各类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组织查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各类违法行为。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指导镇办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七)负责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压缩企业开办、注销的程序和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 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 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投诉、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等投诉举报平台,优化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经济贸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县经济贸易局为县级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2. 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 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4.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5. 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责划转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对划转事项行使审批权,但仍保留审批标准制定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局有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综合协调本局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公务接待、值班值守等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提案议案、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后勤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和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协调组织综合性调研。负责人: ,焦卫宏电话:0914-7322420.
      (二)财务信息装备股。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下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采购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对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网络安全运行和维护。负责人: 苏念锋,电话:0914-7325900.
      (三)政工股。负责本局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评及公务员考核工作;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负责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督促落实;组织对干部提拔使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负责人:张永军,电话:0914-7325011.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开展本局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法治宣传、 咨询、培训等工作;做好同级案件核审,行政复议、应诉、听证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负责人:李凤仪,电话:0914-7325730.

(五)市场规范管理股。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组织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许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张建良,电话:0914-7325037.
      (六)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广告监管股。拟定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广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推进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发展战略;承担全县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监督管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专用权和查处侵权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负责人:张军亮,电话:0914-7327302.
      (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负责贯彻执行国省市县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网址-中国足彩在线推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具体的措施办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许可监督管理;配合省市局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资料初审;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组织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分析、评价工作;负费药品、医疗器械, 化妆品、保健品抽检工作;组织全县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广告的监督。监测:负责对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负责人:陈建,电话:0914-7383509.
      (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应急股。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各镇办及县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考核评价;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和联合检查行动,负责专项工作督查督办;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信息直报,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负责人:郭军,电话:0914-7327900.
      (九)食品生产监管股。负责全县食品生产环节、小作坊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案件查处;监督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承担指导食品生户加工环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迫潮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人:齐洪涛,电话:0914-7322362.
      (十)食品流通监管股。负责全县沈通环节食品质戴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金,专项整治及案件查处;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组织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食品流通环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人:何伟权,电话:0914-7327910.

(十一)餐饮服务监管股。负责全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质量监测;负责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处;组织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食品小餐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人:杨忠敏,电话:0914-7321637.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人:张彬斌,电话:0914-7327166.
       (十三)质量综合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推行质量突励制度,拟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户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户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以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监督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项目申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技术机构及质检能力建设及规划,指导基层技术机构能力建设;依法组织查处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负责人:朱新朝,电话:0914-7380246.



机构领导

 

杨   强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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