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
机构职能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有关法规、规章。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措施建议。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措施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订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拟订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协助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并承担监管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 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 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责分工。将县农业农村局的行政审批职责划转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县农业农村局不再对划转事项行使审批权,但仍保留审批标准制定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县农业农村 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承担政务信息、内部安全、保密、人事、职称、工资、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汇报材料及会议材料的起草;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及人才工作、党建纪检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联、统战、政法、“三项机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工作。负责人:赵存厚,电话:0914-7322344.
      (二)农村人居环境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政策综合调研,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帝环农业建设。负责人:杨玲,电话:0914-7321516.

(三)科技教育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看执法监替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和路区域执法,牵头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裁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潮、风险评估、品牌推介和品牌创建及“一体化"认定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和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牵头指导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村改革实施工作,指导“一村一品”工作;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管理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关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起阜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特色与休闲农业发展和乡村三产融合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班)的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负责人:刘应保,电话:0914-7888491.
      (四)产业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计划、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果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果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开展果业统计分析;统筹协调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果业对外贸易;负责本县果品统一证明商标的申报、审验和管理;起草全县农作物、果树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和果树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实施;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饲料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起草全县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全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计划、规划组织实施南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城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全县养蜂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师建荣,电话:0914-7322560.

(五)规划设施股。组织协调实施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农垦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申报、实施;拟定农业产业规划,提出扶持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布局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全县农业资源的调查研究、分析评估;负责全县农业资源的数据和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经济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人:赵存厚,电话:0914-7322344.

机构领导

 


蔡军锋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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