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机构职能
  

   


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网址-中国足彩在线推荐:林业局(简称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规格,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县林业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市、县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网址-中国足彩在线推荐:林业、草原(地)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地)规范性文件,制定林业和草原(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草原(地)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应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 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县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地)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制定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定全县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县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县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县境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县做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做好世界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改革。制定全县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地)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制定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制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地)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森林旅游管理;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可以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参与制定全县林业、草原(地)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中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对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地)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年度生产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人才队伍的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地)、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在灾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指导县林业局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现案:指导林业和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指导、协调县林业局做好林业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县林业局依法发布林业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林业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严格执行林业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及技术支撑工作。

(3)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协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与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协调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 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审批服务方面的职责分工

将县林业局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责划转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县林业局不再对划转事项行使审批权,但仍保留审批标准制定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县林业局提供的审批标准,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县林业局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审管互动衔接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县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起草、政务信息及宣传、新闻发布、机要、保密、档案、车辆、安全、保卫、信访、接待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草原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和下属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等具体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实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系统智力引进工作;制定全县林业、草原专业技术人才及林农、牧农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林业局党组、党委的决策、决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局党组、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开展系统内所属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以及协调配合纪律监察、统战、工青妇等党群工作;负责党委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决议、信函的起草工作;负责党组、党委会的筹备和组织记录工作;做好以党组、党委名义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通知、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负责制定本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抓好本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及党员组织关系的接受、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学习情况,抓好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掌握系统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组、党委决议情况,做好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和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完成局党组、党委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张新虎,联系电话:0914-7322282.

(二)规划财务股。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年度生产计划和团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负责林业和草原(地)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严管林业草原(地)资金,对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工程资金进行稽查监督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旗,指导建立和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产业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地)统计信息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刘晓莉,联系电话:0914-7322282.

(三)造林绿化管理股。贯彻执行中、省、市、县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网址-中国足彩在线推荐:林业、草原(地)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造林绿化、森林经营方面的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造林和营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草原(地)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草原(地)科技机构及林业草原(地)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草原(地)标准化、林业草原(地)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林业草原(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全县林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和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组织开展全县林木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对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和集体林场的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种质资源普查、 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及林木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负责草原(地)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化调查,制定全县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实施荒漠化、沙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谷瑞民,联系电话:0914-7382957.

(四)森林资源管理股。制定全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承办依法应由国省市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初审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林政案件稽查;负责草拟林业草原(地)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草原(地)政策、法律、法规、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负责全县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负责林业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林业行政许可审核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法制培训、教育,依法督查、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教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和荒漠资源的普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评估管理、指导保护监测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县境;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制定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制定资源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县森林旅游管理,承担国有林场新建和变更业务;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草种的行政案件;参与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植物检疫审批、监管及违法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林业植物检疫员资格审查上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张建军,联系电话:0914-7388529.

(五)产业发展与公园管理股。负责核桃、蚕桑、中药材等林业产业职能单位的管理工作。拟订林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搞好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工作;培育发展经营龙头企业,培育、保护产品品牌;指导相关单位搞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相关单位搞好林业产业的科技队伍和服务网络建设及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林业产业经济信息的调查与发布,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提出现代产业发展指标并组织考核;负责林业产业资源调查和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实施和监管工作;单位按照项目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县级相关林业资金、监督相关管理和使用好林业资金(基金):负责全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的普查、专项调查及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我县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湿地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草原、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指导森林公园建设和发展;指导森林公园新建和变更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李双俊,联系电话:0914-7322282.

(六)森林防火股。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森林和草原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制定县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业务培训;管理森林防火检查站和从事防火的护林员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审批林区野外用火;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坚持防火值班,做好信息报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可以请应急管理部门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完成间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人:韩军荣,联系电话:0914-7322852.






机构领导

 


倪高平     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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